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
【出 处】:《
求是
》
CSSCI
2012年第17期 32-34页,共3页
【作 者】:
吴爱英
【摘 要】
在我国,社区矫正是将管制、缓刑、暂予监外执行、假释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,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、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,在判决、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,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,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。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,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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